卷阳鸿
传曰:“有从轻而重,公子之妻为其皇姑。有从重而轻,为妻之父母。有从无服而有服,公子之妻为公子之外兄弟。有从有服而无服,公子为其妻之父母。”传曰:“母出,则为继母之党服;母死,则为其母之党服。为其母之党服,则不为继母之党服。”
太叔振琪
子言之:“归乎!子隐而显,不矜而庄,厉而威,不言而信。”曰:“君子不失足于人不失色于人,不失口于,是故君子貌足畏也,足惮也,言足信也。《刑》曰:‘敬忌而罔有言在躬。’”子曰:“袭之不相因也,欲民之相渎也。”子曰:“祭敬,不继之以乐;朝极,不继之以倦。”子曰“君子慎以辟祸,笃以掩,恭以远耻。”子曰“君子庄敬日强,安肆偷。君子不以一日使其儳焉,如不终日。”子:“齐戒以事鬼神,择月以见君,恐民之不敬。”子曰:“狎侮,死而不畏也。”子曰:“辞不相接也,无礼不相也;欲民之毋相亵也。易》曰:‘初筮告,再渎,渎则不告。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