费莫红胜
凡讣于其君,曰:“君之臣死”;父母、妻、长子,曰:“之臣某之某死”。君讣于他国之,曰:“寡君不禄,敢告于执事”;夫人,曰:“寡小君不禄。;大子之丧,曰:“寡君之适子死。”大夫讣于同国:适者,曰“某不禄”;讣于士,亦曰:“不禄”;讣于他国之君,曰:“之外臣寡大夫某死”,讣于适者曰:“吾子之外私寡大夫某不禄使某实。”讣于士,亦曰:“吾之外私寡大夫某不禄,使某实。士讣于同国大夫,曰:“某死”讣于士,亦曰:“某死”;讣于国之君,曰:“君之外臣某死”讣于大夫,曰:“吾子之外私某”,讣于士,亦曰:“吾子之外某死”。大夫次于公馆以终丧,练而归。士次于公馆,大夫居庐士居垩室。大夫为其父母兄弟之为大夫者之丧,服如士服。士为父母兄弟之为大夫者之丧,服如服。大夫之适子,服大夫之服。夫之庶子为大夫,则为其父母服夫服;其位,与未为大夫者齿。之子为大夫,则其父母弗能主也使其子主之。无子,则为之置后
休甲申
是月也,以立秋。先立秋三日,大史谒之天子曰:某日立秋,盛德在金。天子乃齐。立秋之日,天子亲帅三公、九卿、诸侯、大夫,以迎秋于西郊。还反,赏军帅武人于朝。天子乃命将帅,选士厉兵,简练桀俊,专任有功,以征不义。诘诛暴慢,以明好恶,顺彼远方。
碧鲁红敏
袂圜以应规;曲袷如矩以应方;负绳及踝以应直;下齐如权衡以应平。故规者,行举手以为容;负绳抱方者,以直其政,方其义也。故《易》曰:坤,“六二之动,直以方”也。下齐如权衡者,以安志而平心也。五法已施,故圣人服之。故规矩取其无私,绳取其直,权衡取其平,故先王贵之。故可以为文,可以为武,可以摈相,可以治军旅,完且弗费,善衣之次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