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付强
射之为言者绎也,或舍也。绎者,各绎己之志。故心平体正,持弓矢审;持弓矢审固,则射中矣故曰:为人父者,以为父;为人子者,以为子鹄;人君者,以为君鹄;为人者,以为臣鹄。故射者各己之鹄。故天子之大射谓射侯;射侯者,射为诸侯。射中则得为诸侯;射不则不得为诸侯
太叔含蓉
三年之丧,言而不语,对而不问:庐,垩室之中,不与人坐焉;在垩室之中,非时见乎母也,不入门。疏衰皆居垩室不庐。庐,严者也。妻视叔父母,姑姊妹视兄弟,长、中、下殇视成人。亲丧外除,兄弟之丧内除。视君之母与妻,比之兄弟。发诸颜色者,亦不饮食也。免丧之外,行于道路,见似目瞿,闻名心瞿。吊死而问疾,颜色戚容必有以异于人也。如此而后可以服三年之丧。其余则直道而行之,是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