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臣
威紫萍 662万字 146720人读过 连载中
《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臣》
韓康伯母殷,隨孫繪之之衡陽,於闔廬洲中逢桓南郡。卞鞠是其外孫,時來問訊。謂鞠曰:“我不死,見此豎二世作賊!”在衡陽數年,繪之遇桓景真之難也,殷撫屍哭曰:“汝父昔罷豫章,徵書朝至夕發。汝去郡邑數年,為物不得動,遂及於難,夫復何言?”
有三年之练冠,则以大功之麻易之;唯杖屦不易。有父母之丧,尚功衰,而附兄弟之殇则练冠。附于殇,称阳童某甫,不名,神也。凡异居,始闻兄弟之丧,唯以哭对,可也。其始麻,散带绖。未服麻而奔丧,及主人之未成绖也:疏者,与主人皆成之;亲者,终其麻带绖之日数。主妾之丧,则自绖至于练祥,皆使其子主之。其殡祭,不于正室。君不抚仆妾。女君死,则妾为女君之党服。摄女君,则不为先女君之党服。
卒哭而讳。王父母兄弟,世父叔父,姑姊妹。子与父同讳。母之讳,宫中讳。妻之讳,不举诸其侧;与从祖昆弟同名则讳。以丧冠者,虽三年之丧,可也。既冠于次,入哭踊,三者三,乃出。大功之末,可以冠子,可以嫁子。父,小功之末,可以冠子,可以嫁子,可以取妇。己虽小功,既卒哭,可以冠,取妻;下殇之小功,则不可。凡弁绖,其衰侈袂。
最新章节: 跨年晚会 (2025-04-27)
更新时间:2025-04-2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