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凡尘之外
才韵贤 437万字 718077人读过 连载中
《凡尘之外》
故《诗》曰:“曾孙侯氏,四正具举;大夫君子,凡以庶士,小大莫处,御于君所,以燕以射,则燕则誉。”言君臣相与尽志于射,以习礼乐,则安则誉也。是以天子制之,而诸侯务焉。此天子之所以养诸侯,而兵不用,诸侯自为正之具也。
子夏丧其子而丧其明。曾子之曰:“吾闻之也:朋友丧明则之。”曾子哭,子夏亦哭,曰:天乎!予之无罪也。”曾子怒曰“商,女何无罪也?吾与女事夫于洙泗之间,退而老于西河之上使西河之民疑女于夫子,尔罪一;丧尔亲,使民未有闻焉,尔罪也;丧尔子,丧尔明,尔罪三也而曰女何无罪与!”子夏投其杖拜曰:“吾过矣!吾过矣!吾离而索居,亦已久矣。
最新章节: 合适的答案 (2025-05-06)
更新时间:2025-05-0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