咸滋涵
凡讣于其君曰:“君之臣某”;父母、妻、子,曰:“君之某之某死”。君于他国之君,曰“寡君不禄,敢于执事。”;夫,曰:“寡小君禄。”;大子之,曰:“寡君之子某死。”大夫于同国:适者,:“某不禄”;于士,亦曰:“不禄”;讣于他之君,曰:“君外臣寡大夫某死,讣于适者,曰“吾子之外私寡夫某不禄,使某。”讣于士,亦:“吾子之外私大夫某不禄,使实。”士讣于同大夫,曰:“某”,讣于士,亦:“某死”;讣他国之君,曰:君之外臣某死”讣于大夫,曰:吾子之外私某死,讣于士,亦曰“吾子之外私某”。大夫次于公以终丧,士练而。士次于公馆,夫居庐,士居垩。大夫为其父母弟之未为大夫者丧,服如士服。为其父母兄弟之大夫者之丧,服士服。大夫之适,服大夫之服。夫之庶子为大夫则为其父母服大服;其位,与未大夫者齿。士之为大夫,则其父弗能主也,使其主之。无子,则之置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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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凝之謝夫人既往王氏,大薄凝之。既還謝家,意大不說。太傅慰釋之曰:“王郎,逸少之子,人材亦不惡,汝何以恨乃爾?”答曰:“壹門叔父,則有阿大、中郎。群從兄弟,則有封、胡、遏、末。不意天壤之中,乃有王郎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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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从柩与反哭,无免于堩。凡丧,小功以上,非虞附练祥,无沐浴。疏衰之丧,既葬,人请见之,则见;不请见人。小功,请见人可也。大功不以执挚。唯父母之丧,不辟涕泣而见人。三年之丧,祥而从政;期之丧,卒哭而从政;九月之丧,既葬而从政;小功缌之丧,既殡而从政。曾申问于曾子曰:“哭父母有常声乎?”曰:“中路婴儿失其母焉,何常声之有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