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亦竹
始死,三日不怠,三月不解,期悲哀,三年忧--恩之杀也。圣人因杀以制节,此丧之所以三年。贤者不得过,不肖者不得不及,此丧之中庸也,王者之所常行也。《书》曰:“高宗谅闇,三年不言”,善之也;王者莫不行此礼。何以独善之也?曰:高宗者武丁;武丁者,殷之贤王也。继世即位而慈良于丧,当此之时,殷衰而复兴,礼废而复起,故善之。善之,故载之书中而高之,故谓之高宗。三年之丧,君不言,《书》云:「高宗谅闇,三年不言」,此之谓也。然而曰“言不文”者,谓臣下也。
微生丙申
凡讣于其君,曰:“之臣某死”;父母、妻、子,曰:“君之臣某之某”。君讣于他国之君,曰“寡君不禄,敢告于执事”;夫人,曰:“寡小君禄。”;大子之丧,曰:寡君之适子某死。”大夫于同国:适者,曰:“某禄”;讣于士,亦曰:“不禄”;讣于他国之君,:“君之外臣寡大夫某死,讣于适者,曰:“吾子外私寡大夫某不禄,使某。”讣于士,亦曰:“吾之外私寡大夫某不禄,使实。”士讣于同国大夫,:“某死”,讣于士,亦:“某死”;讣于他国之,曰:“君之外臣某死”讣于大夫,曰:“吾子之私某死”,讣于士,亦曰“吾子之外私某死”。大次于公馆以终丧,士练而。士次于公馆,大夫居庐士居垩室。大夫为其父母弟之未为大夫者之丧,服士服。士为其父母兄弟之大夫者之丧,服如士服。夫之适子,服大夫之服。夫之庶子为大夫,则为其母服大夫服;其位,与未大夫者齿。士之子为大夫则其父母弗能主也,使其主之。无子,则为之置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