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莫相弃:下堂皇妃要出阁
司绮薇 586万字 900327人读过 连载中
《莫相弃:下堂皇妃要出阁》
是月也,命有司修法制,缮囹圄,具桎梏,禁止奸,慎罪邪,务搏执。命理瞻伤,察创,视折,审断。决狱讼,必端平。戮有罪,严断刑。天地始肃,不可以赢。
孫皓問丞相陸凱曰:“卿壹宗在朝有幾人?”陸曰:“二相、五侯、將軍十余人。”皓曰:“盛哉!”陸曰:“君賢臣忠,國之盛也。父慈子孝,家之盛也。今政荒民弊,覆亡是懼,臣何敢言盛!”
子言之:“君子之所谓仁其难乎!《诗》云:‘凯弟君,民之父母。’凯以强教之;以说安之。乐而毋荒,有礼而,威庄而安,孝慈而敬。使民父之尊,有母之亲。如此而后以为民父母矣,非至德其孰能此乎?今父之亲子也,亲贤而无能;母之亲子也,贤则亲之无能则怜之。母,亲而不尊;,尊而不亲。水之于民也,亲不尊;火,尊而不亲。土之于也,亲而不尊;天,尊而不亲命之于民也,亲而不尊;鬼,而不亲。”子曰:“夏道尊命事鬼敬神而远之,近人而忠焉先禄而后威,先赏而后罚,亲不尊;其民之敝:蠢而愚,乔野,朴而不文。殷人尊神,率以事神,先鬼而后礼,先罚而赏,尊而不亲;其民之敝:荡不静,胜而无耻。周人尊礼尚,事鬼敬神而远之,近人而忠,其赏罚用爵列,亲而不尊;民之敝:利而巧,文而不惭,而蔽。”子曰:“夏道未渎辞不求备,不大望于民,民未厌亲;殷人未渎礼,而求备于民周人强民,未渎神,而赏爵刑穷矣。”子曰:“虞夏之道,怨于民;殷周之道,不胜其敝”子曰:“虞夏之质,殷周之,至矣。虞夏之文不胜其质;周之质不胜其文。
最新章节: 不是贵,是很贵 (2025-05-07)
更新时间:2025-05-0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