冯同和
〔祭有十伦〕铺筵同几,为依神也;诏祝室,而出于祊,此交神之道也。君迎牲而不迎,别嫌也。尸在庙门外则疑于臣,在庙中则全君;君在庙门外则疑于,入庙门则全于臣、全子。是故,不出者,明臣之义也。夫祭之道,为王父尸。所使为尸者于祭者子行也;父北面事之,所以明子事父之也。此父子之伦也。尸五,君洗玉爵献卿;尸七,以瑶爵献大夫;尸九,以散爵献士及群有,皆以齿。明尊卑之等。
司徒雪
曾子问曰:“卿、大夫将为尸于公,受宿矣,而有齐衰内丧,则如之何?”孔子曰:“出,舍于公馆以待事,礼也。”孔子曰:“尸弁冕而出,卿、大夫、士皆下之,尸必式,必有前驱。”子夏问曰:“三年之丧卒哭,金革之事无辟也者,礼与?初有司与?”孔子曰:“夏后氏三年之丧,既殡而致事,殷人既葬而致事。《记》曰:‘君子不夺人之亲,亦不可夺亲也。’此之谓乎?”子夏曰:“金革之事无辟也者,非与?”孔子曰:“吾闻诸老聃曰:昔者鲁公伯禽有为为之也。今以三年之丧,从其利者,吾弗知也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