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叔爱华
再期之丧,三年也;期之丧,二年也。九月七月之丧,三时也;五月之丧,二时也;三月之丧,一时也。故期而祭,礼也;期而除丧,道也。祭不为除丧也。三年而后葬者必再祭,其祭之间不同时而除丧。大功者主人之丧,有三年者,则必为之再祭。朋友,虞祔而已。士妾有子,而为之缌,无子则已。生不及祖父母诸父昆弟,而父税丧,己则否。降而在缌小功者,则税之。为君之父母、妻、长子,君已除丧而后闻丧,则不税。近臣,君服斯服矣;其余,从而服,不从而税。君虽未知丧,臣服已。
秋蒙雨
子夏问孔子曰:“父母之仇如何?”夫子:“寝苫枕,不仕,弗共天下也;诸市朝,不兵而斗。”:“请问居弟之仇如之?”曰:“弗与共国;君命而使,遇之不斗。曰:“请问从父昆弟之如之何?”:“不为魁主人能,则兵而陪其后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