呼延妍
郗太尉晚節好談,既雅非所經,而甚矜之。後朝覲,以王丞相末年多可恨,每見,必欲苦相規誡。王公知其意,每引作它言。臨還鎮,故命駕詣丞相。丞相翹須厲色,上坐便言:“方當乖別,必欲言其所見。”意滿口重,辭殊不流。王公攝其次曰:“後面未期,亦欲盡所懷,願公勿復談。”郗遂大瞋,冰衿而出,不得壹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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桓南郡。既破殷荊州,收殷將佐十許人,咨議羅企生亦在焉。桓素待企生厚,將有所戮,先遣人語雲:“若謝我,當釋罪。”企生答曰:“為殷荊州吏,今荊州奔亡,存亡未判,我何顏謝桓公?”既出市,桓又遣人問欲何言?答曰:“昔晉文王殺嵇康,而嵇紹為晉忠臣。從公乞壹弟以養老母。”桓亦如言宥之。桓先曾以壹羔裘與企生母胡,胡時在豫章,企生問至,即日焚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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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言之:“子之所谓仁者其乎!《诗》云:凯弟君子,民之母。’凯以强教;弟以说安之。而毋荒,有礼而,威庄而安,孝而敬。使民有父尊,有母之亲。此而后可以为民母矣,非至德其能如此乎?今父亲子也,亲贤而无能;母之亲子,贤则亲之,无则怜之。母,亲不尊;父,尊而亲。水之于民也亲而不尊;火,而不亲。土之于也,亲而不尊;,尊而不亲。命于民也,亲而不;鬼,尊而不亲”子曰:“夏道命,事鬼敬神而之,近人而忠焉先禄而后威,先而后罚,亲而不;其民之敝:蠢愚,乔而野,朴不文。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,先而后礼,先罚而赏,尊而不亲;民之敝:荡而不,胜而无耻。周尊礼尚施,事鬼神而远之,近人忠焉,其赏罚用列,亲而不尊;民之敝:利而巧文而不惭,贼而。”子曰:“夏未渎辞,不求备不大望于民,民厌其亲;殷人未礼,而求备于民周人强民,未渎,而赏爵刑罚穷。”子曰:“虞之道,寡怨于民殷周之道,不胜敝。”子曰:“夏之质,殷周之,至矣。虞夏之不胜其质;殷周质不胜其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