税碧春
子曰:“下之事上也,身不正,言不信,则义不壹,行无类也。”子曰:“言有物而行有格也;是以生则不可夺志,死则不可夺名。故君子多闻,质而守之;多志,质而亲之;精知,略而行之。《君陈》曰:‘出入自尔师虞,庶言同。’《诗》云:‘淑人君子,其仪一也。’”
尾执徐
子言之:“昔三代王皆事天地之神明,无卜筮之用,不敢以其私亵事上帝。是故不犯日,不违卜筮。卜筮不相也。大事有时日;小事时日,有筮。外事用刚,内事用柔日。不违龟。”子曰:“牲牷礼乐盛,是以无害乎鬼神,怨乎百姓。”子曰:“稷之祀易富也;其辞恭其欲俭,其禄及子孙。诗》曰:‘后稷兆祀,无罪悔,以迄于今。’子曰:“大人之器威敬天子无筮;诸侯有守筮天子道以筮;诸侯非其不以筮。卜宅寝室。天不卜处大庙。”子曰:君子敬则用祭器。是以废日月,不违龟筮,以事其君长,是以上不渎民,下不亵于上。
单于正浩
蘇峻亂,諸庾逃散。庾冰時為吳郡,單身奔亡,民吏皆去。唯郡卒獨以小船載冰出錢塘口,蘧篨覆之。時峻賞募覓冰,屬所在搜檢甚急。卒舍船市渚,因飲酒醉還,舞棹向船曰:“何處覓庾吳郡?此中便是。”冰大惶怖,然不敢動。監司見船小裝狹,謂卒狂醉,都不復疑。自送過浙江,寄山陰魏家,得免。後事平,冰欲報卒,適其所願。卒曰:“出自廝下,不願名器。少苦執鞭,恒患不得快飲酒。使其酒足余年畢矣,無所復須。”冰為起大舍,市奴婢,使門內有百斛酒,終其身。時謂此卒非唯有智,且亦達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