皇甫戊戌
王丞相為揚州,遣八部從事之職。顧和時為下傳還,同時俱見。諸從事各奏二千石官長得失,至和獨無言。王問顧曰:“卿何所聞?”答曰:“明公作輔,寧使網漏吞舟,何緣采聽風聞,以為察察之政?”丞相咨嗟稱佳,諸從事自視缺然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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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子问曰:“卿、大夫将为尸于公,受宿矣,而有齐衰内丧,则如之何?”孔子曰:“出,舍于公馆以待事,礼也。”孔子曰:“尸弁冕而出,卿、大夫、士皆下之,尸必式,必有前驱。”子夏问曰:“三年之丧卒哭,金革之事无辟也者,礼与?初有司与?”孔子曰:“夏后氏三年之丧,既殡而致事,殷人既葬而致事。《记》曰:‘君子不夺人之亲,亦不可夺亲也。’此之谓乎?”子夏曰:“金革之事无辟也者,非与?”孔子曰:“吾闻诸老聃曰:昔者鲁公伯禽有为为之也。今以三年之丧,从其利者,吾弗知也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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齊王冏為大馬輔政,嵇紹為中,詣冏咨事。設宰會,召葛旟艾等共論時宜。等白冏:“嵇侍善於絲竹,公可操之。”遂送樂。紹推卻不受。曰:“今日共為,卿何卻邪?”曰:“公協輔皇,令作事可法。雖官卑,職備常。操絲比竹,蓋官之事,不可以王法服,為吳人業。今逼高命,敢茍辭,當釋冠,襲私服,此紹心也。”旟等不得而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