种戊午
卒哭而讳。王父母兄弟,世父叔父,姑姊妹。子与父同讳。母之讳,宫中讳。妻之讳,不举诸其侧;与从祖昆弟同名则讳。以丧冠者,虽三年之丧,可也。既冠于次,入哭踊,三者三,乃出。大功之末,可以冠子,可以嫁子。父,小功之末,可以冠子,可以嫁子,可以取妇。己虽小功,既卒哭,可以冠,取妻;下殇之小功,则不可。凡弁绖,其衰侈袂。
梁丘天恩
元皇帝時,廷張闿在小市居,私都門,早閉晚開。小患之,詣州府訴不得理,遂至檛登鼓,猶不被判。聞司空出,至破岡,名詣賀訴。賀曰:身被徵作禮官,不此事。”群小叩頭:“若府君復不見,便無所訴。”賀語,令且去,見張尉當為及之。張聞即毀門,自至方山賀。賀出見辭之曰“此不必見關,但君門情,相為惜之”張愧謝曰:“小有如此,始不即知早已毀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