淳于癸亥
元皇帝既登阼,以後之寵,欲舍明帝而立文。時議者鹹謂:“舍立少,既於理非倫,且帝以聰亮英斷,益宜為副。”周、王諸公,並爭懇切。唯刁玄亮獨欲少主,以阿帝旨。元帝欲施行,慮諸公不奉詔於是先喚周侯、丞相入然後欲出詔付刁。周、既入,始至階頭,帝逆傳詔,遏使就東廂。周未悟,即卻略下階。丞披撥傳詔,逕至禦床前:“不審陛下何以見臣”帝默然無言,乃探懷黃紙詔裂擲之。由此皇始定。周侯方慨然愧嘆:“我常自言勝茂弘,始知不如也!
妘沈然
卒哭而讳。王父母兄弟,世父叔父,姑姊妹。子与父同讳。母之讳,宫中讳。妻之讳,不举诸其侧;与从祖昆弟同名则讳。以丧冠者,虽三年之丧,可也。既冠于次,入哭踊,三者三,乃出。大功之末,可以冠子,可以嫁子。父,小功之末,可以冠子,可以嫁子,可以取妇。己虽小功,既卒哭,可以冠,取妻;下殇之小功,则不可。凡弁绖,其衰侈袂。
微生兴敏
邾娄考公之丧,徐君使容居来吊含,曰:“寡君使容居坐含进侯玉,其使容居以含。”有司曰:“诸侯之来辱敝邑者,易则易,于则于,易于杂者未之有也。”容居对曰:“容居闻之:事君不敢忘其君,亦不敢遗其祖。昔我先君驹王西讨济于河,无所不用斯言也。容居,鲁人也,不敢忘其祖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