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少年十七岁
叔鸿宇 622万字 436865人读过 连载中
《少年十七岁》
庾公乘馬有的盧,或語令賣去。庾雲:“賣之必有買者,即當害其主。寧可不安己而移於他人哉?昔孫叔敖殺兩頭蛇以為後人,古之美談,效之,不亦達乎!”
王孝伯道謝公:“濃至。”又曰:“長史虛,劉尹秀,謝公融。”
樂令善於清言,而不長於手筆。將讓河南尹,請潘嶽為表。潘雲:“可作耳。要當得君意。”樂為述己所以為讓,標位二百許語。潘直取錯綜,便成名筆。時人鹹雲:“若樂不假潘之文,潘不取樂之旨,則無以成斯矣。”
最新章节: 怒骂群臣! (2025-05-03)
更新时间:2025-05-0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