亓官毅蒙
同姓从宗合族属;异姓名,治际会。著,而男女有。其夫属乎父者,妻皆母道;其夫属乎子者,妻皆妇道。谓弟之妻「」者,是嫂亦谓之「母」乎名者人治之大也,可无慎乎四世而缌,服穷也;五世袒,杀同姓也。世,亲属竭矣其庶姓别于上而戚单于下,姻可以通乎?之以姓而弗别缀之以食而弗,虽百世而昏不通者,周道也
费莫景荣
桓宣武與郗超議芟夷朝臣,條牒既定,其夜同宿。明晨起,呼謝安、王坦之入,擲疏示之。郗猶在帳內,謝都無言,王直擲還,雲:多!宣武取筆欲除,郗不覺竊從帳中與宣武言。謝含笑曰:“郗生可謂入幕賓也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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羅君章為桓宣武從事,謝鎮西作江夏,往檢校之。羅既至,初不問郡事;徑就謝數日,飲酒而還。桓公問有何事?君章雲:“不審公謂謝尚何似人?”桓公曰:“仁祖是勝我許人。”君章雲:“豈有勝公人而行非者,故壹無所問。”桓公奇其意而不責也。
南香菱
杖者何也?爵也。三日授子杖,五日授大夫杖,七日授士杖。或曰担主;或曰辅病,妇人、童子不杖,不能病也。百官备,百物具,不言而事行者,扶而起;言而后事行者,杖而起;身自执事而后行者,面垢而已。秃者不髽,伛者不袒,跛者不踊。老病不止酒肉。凡此八者,以权制者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