薇阳
子夏丧其子而丧其。曾子吊之曰:“吾闻也:朋友丧明则哭之。曾子哭,子夏亦哭,曰“天乎!予之无罪也。曾子怒曰:“商,女何罪也?吾与女事夫子于泗之间,退而老于西河上,使西河之民疑女于子,尔罪一也;丧尔亲使民未有闻焉,尔罪二;丧尔子,丧尔明,尔三也。而曰女何无罪与”子夏投其杖而拜曰:吾过矣!吾过矣!吾离而索居,亦已久矣。
太史安萱
大夫降其庶子,其孙不降其父。大夫不主士之丧。为慈母之父母无服。夫为人后者,其妻为舅姑大功。士祔于大夫则易牲。继父不同居也者;必尝同居。皆无主后。同财而祭其祖祢为同居;有主后者为异居。哭朋友者于门外之右南面。祔葬者不筮宅。士大夫不得祔于诸侯,祔于诸祖父之为士大夫者,其妻祔于诸祖姑,妾祔于妾祖姑;亡则中一以上而祔。祔必以其昭穆。诸侯不得祔于天子,天子、诸侯、大夫可以祔于士。